根据中国海关规定海淘商品按照个人出入境邮递物品进行通关.个人邮递物品应以自用(自用指旅客本人使用而非为出售或出租),合理数量为限(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正常数量).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:既方便正常往来,照顾个人合理需要,又要限制走私违法行为.据此原则,海关规定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,澳,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.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.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,海关依法进行查验,并按规定征税或免税放行.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.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.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相关规定
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399/info231089.htm
海关总署解读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调整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1/info234600.htm
当您海淘的商品符合海关规定的出入境个人邮递物品,通关手续相对简单,除关税外的通关费用都由我们承担.如果产生关税,也无需您亲在到海关缴纳,我们将帮您代收代缴给海关.为了不因关税支付等因素影响您的收货速度,请您保证账户中余额大于关税金额,平台会短信通知您并自动扣除关税,进入后续的国内派送流程.
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),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(以下简称《归类表》)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,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相关规定
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(《归类表》,《完税价格表》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3889/module1188/info362458.htm